清江浦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2号
为深入推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工作严峻形势,在《清江浦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号)》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即日起实施以下措施:
全区所有餐饮、美容美发、各类会所等人员聚集场所行业全部暂停营业。其他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等措施,进入上述场所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检测体温。酒店、旅馆、民宿等经营主体必须对入住人员进行体温检测,逐一登记其身份信息、来源地、联系方式等,发现疑似人员要立即报告属地街道(镇)按规定处理。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大对上述重点公共场所的监管力度,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落实。
清江浦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
另附:清江浦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1号)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消全区一切群体性集会活动;
二、全区所有游乐场所、娱乐场所、室内运动场所(包括电影院、KTV、网吧、酒吧、洗浴、足疗、棋牌室等)暂停营业;
三、全区图书馆、文化馆、城市阅读空间等公共场所暂时关闭,全区培训机构一律停止开展线下服务,全区宗教场所暂停群众性宗教活动;
四、严禁上规模婚丧宴请活动;暂停全区农村帮办活动;全区酒店、宾馆无条件接受宴席、房间的退订退费;
五、在前期取消农(集)贸市场活禽交易基础上,要加强督促检查,不得重新营业;
六、鼓励市民群众提供湖北返乡人员信息(白天:3、晚上:5),自疫区返乡人员应主动在家进行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尽量不外出,动员市民群众戴口罩出行。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