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罕区卫生监督执法局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呼市及赛罕区各级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精神,要求辖区住宿业、洗浴、美容美发等人群聚集场所在疫情期间暂停营业。
2020年2月16目在赛罕区卫生监督工作群即人民路商户创卫群,卫生监督协管员在群内通知:疫情期间除商场超市和药店外其他商户禁止营业。群内人民路商户某美容美发店经营者李某(化名)在群内进行过回应。2月18目下午该美容美发店开门,卫生监督协管员进店巡查再次告知疫情期间不得营业,店方承诺不营业。2月20日下午,我局卫生监督员到该美容美发店检查,现场发现该美容美发店李某(化名)正在给顾客理发处于经营状态,美容美发店李某(化名)的行为违反了疫情防控通告规定。卫生监督人员对其进行现场检查时,李某(化名)拒不配合。随后我局将此案移送至公安部门,公安部门依法对其进行了相应处罚。
赛罕区卫生监督执法局
2020年2月21日
【来源:内蒙古汉语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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