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售前需备案,单张记名卡卡额不得超过5000元,发卡不规范将被重点监查……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公开征求《美容美发行业卡项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安徽省地方标准意见,为我省美容美发行业卡管理立规。
提前预付一部分费用成为会员,根据预付费用的多少享受不同的折扣比例,这样的消费模式在很多行业内被采用,美容美发企业更是其中的代表。然而,由于目前对于卡项管理没有一个统一的要求,加上卡项管理不严,导致美容美发企业办理预付消费卡不按规定备案、经营不善卷款跑路的情况时有发生。
记者注意到,此次征求意见的《规范》中,明确规定,美容美发企业在发行预付卡前,应当在当地商务局或者由商务局授权委托的当地美容美发行业协会对预付卡发行计划和相关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与此同时,商务局和由商务局授权委托的美容美发行业协会将加强对发卡企业的监管,实行投诉警示制管理办法,持卡人可以通过卡项专用投诉热线或投诉通道对发卡企业的不规范兑付行为或不兑付行为进行投诉,商务局或者行业协会将根据某一阶段内投诉件数、内容和严重程度,对相应发卡企业进行警示,一旦发现发卡企业有不规范发卡行为,将立即勒令该企业进行整改,并列入警示名单,作为重点监查对象。
值得注意的是,《规范》对于美容美发企业发售预付卡进行限额管理,明确单张记名卡卡额不得超过5000元,不记名卡卡额不得超过1000元。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