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紫金山新闻记者记者
张源源
欠债350万却高消费花3万元美容,微信、支付宝账户里大半年高消费花掉60万,一名女子因为违反法院限制消费令、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的行为,被秦淮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在一起委托合同纠纷中,周某被法院判处返还350万元及利息,因未及时还款被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秦淮法院依法对周某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罚款1万元。但是周某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故意隐瞒财产,进行大额支出、消费,2020年9月9日至2021年2月,她的微信、支付宝支出共计人民币60余万元。后经查,周某还有违反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行为,被采取罚款措施后,仍到南京某医疗美容整形医院高消费3万余元。
鉴于周某的上述行为,秦淮法院将周某涉嫌拒执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经依法侦查、审理,秦淮法院判决周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秦淮法院发布该案例时指出,被执行人使用微信、支付宝进行消费、转账、信用卡还款、发红包等,一定期限内累计支出金额超过当地生活消费所必需金额数,可以认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
该案中,被执行人周某在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的前提下,进行高额个人消费,属于典型拒执犯罪行为,秦淮法院及时将该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并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依法定罪判刑,有效敦促被执行人自觉报告财产、主动履行义务,增强了执行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