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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第十七届中国(上海)美容美发化妆品博览会

开始时间:2012-11-14
结束时间:2012-11-16
展会地点: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 联系电话:021-54972511
传 真:021-51714528
相关网址:http://www.meirongexpo.com
电子邮箱:shexpo123@126.com
联 系 人:聂辉
承办单位:上海秀博展览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漕宝路82号光大会展中心E座1905室

  会展描述
  上海国际美容美发化妆品博览会由上海美发美容行业协会和上海秀博展览有限公司联合主办,创办于1999年,至2012年3月已成功举办16届。展会共吸引了来自中国大部分省份以及亚洲、欧洲等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参展。展出了世界最前沿的风尚潮流产品,共同为国内外的观众和买家呈献一场融合展示与交流的盛宴。展品范围涉及美容护肤品、化妆品、专业美容院产品及设备、专业美发产品、美容用具、美容保健品、美体及瘦身、彩妆香水等。此外,美容美发专业培训学校、专业媒体和各地的商会、协会等也到会宣传;可谓应有尽有,既专业又全面。
  上海国际美博会是业内人士实现一站式采购计划的理想平台。展会同期举行“第十届上海国际美发美容节”。兼具学术性及商业性的精彩活动及高端论坛,涵盖美容、美发、美甲等多个主题,特邀专家学者、行业精英,与会业内人士共同分享最新科技、市场、潮流资讯,使美博会的内涵更为丰富,更有吸引力。
  通过上海国际美博会这样的专业平台可以促进中外市场的交流互动,从而更有力地推动国内美容行业的发展,消费者也可以籍此获得更丰富更优质的选择。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让我们珍惜每一次的行业相聚,还犹豫什么,赶快加入吧!
  】参加本届展会的预期收益
  1、宣传推广品牌,扩大知名度和美誉度;
  2、约见老客户,开拓新客户;
  3、寻找经销商和代理商,建立销售渠道,扩大销售网络;
  4、开展国际贸易,扩大进出口业务量;
  5、与终端用户见面,进行洽谈交流;
  6、与同行见面,开展技术合作、代加工业务;
  7、获取最新工程、采购信息和投标机会;
  8、认识新的供应商和合作伙伴。
  】为展商提供的服务
  ●  在大会官方网站上免费为参展企业做长达一年的广告宣传
  ●  免费为参展商提供公共责任保险、展场清洁、24小时场馆保卫等服务;
  ●  大会将编印精美会刊,免费为参展企业刊登200字左右公司简介;
  ●  大会提供交通运输、展具租赁、礼仪等服务,展商根据情况选用;
  ●  大会指定二星--五星各档酒店,展商凭证入住将享受超级优惠。
  展品范围
  美容护肤品 、化妆品、美容仪器、中医美容、美容保健品、美体及瘦身、美发、彩妆香水、美甲纹绣、原料、生产设备及包装等;
  参展费用
  一、9㎡标准展位收费
  【铝合金围板、一张咨询桌、两把折椅、两只射灯、一个220V/500W的电源插座、展位内满铺地毯、楣板上书中英文公司名称】
  国内企业:标准展位:RMB11800 /9㎡
  形象展位:RMB13800/9㎡
  J区展位:RMB8800/9㎡
  外资企业:RMB28800/9㎡
  二、室内光地收费
  【不提供任何设施】(光地地毯、水、电、气及特殊装修管理费等另算)
  国内企业:RMB1300元/㎡           外资企业:RMB2800元/㎡
  三、折扣优惠:
  光地36平米(含)以上9折优惠,光地54平米(含)以上8.5折优惠,
  光地72平米(含)以上8折优惠,光地90平米(含)以上7.5折优惠,
  广告费用
  】会刊及其它广告
  封面:¥30000元 封底:¥26000元 封二:¥22000元 封三:¥10000元
  扉页:¥20000元 彩整版:¥ 5000元 黑整版:¥2000元 胸牌:¥10000元/期
  拱门¥10000元/期 广告牌:¥10000元/块 气球¥10000元/期 会议室¥8000元/3小时
  手袋10000元/2千 入 场 券:¥3000元/万张(3万张起印) 请柬¥20000元/万张(1万张起印)
  展会周期
  每年两届
  展会规模
  注意事项
  】参展要求 ● 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经营进口化妆品需有:商检合格证、卫生合格证; ● 厂家需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不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等。】参展细则 1、填写参展申请及合约表邮寄或传真至组织单位;021-51714528 2、展商签订展位销售合同后7日内支付全款至承办单位或50%展位费作为定金,余款在2012年10月15日前付清,逾期未支付定金的单位,主办方有权终止其签订的合同、并取消、出售和调整该展商预定的展位; 3、2012年10月15日后报名的参展单位,须全额一次付清参展费; 4、展商在汇出各项费用后,请将银行汇款单传真至组织单位并注明公司名称; 5、组织单位收到参展申请及展台费用后,将于2012年10月15日前寄《参展商手册》给参展商;